媒體對於IAPC要求更正節目內容的回覆

針對近期媒體節目相關報導,IAPC(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,美國國際專業人才認證協會)持續收到合作單位、講師、學員及社會大眾之關心與詢問。

本會尊重媒體監督與社會討論,也理解社會大眾對專業認證制度的重視。為避免外界對節目內容產生過度延伸或錯誤理解,本會特依據該專題節目組之函覆內容,補充說明如下。

本說明之目的,不在於否定媒體監督,而是希望協助公眾更準確理解:節目中部分容易引發討論的內容,並不應被解讀為 IAPC 具有相關不當行為或制度問題。

一、關於「付款即可取得證書」之理解

專題節目組於函覆中表示,報導中「並沒有使用『無條件』、『僅因付款』、『跳過審核流程』等字眼」

既然節目並未如此表述,社會大眾亦不宜將 IAPC 認證制度理解為「單純付款即可取得證書」。

IAPC 的認證制度,係依據申請人所提交之資歷、文件與相關經驗進行審核,並非單純付款即可取得。

IAPC 設有「同等資歷申請(EQS, Equivalent Qualification System)」制度,接受申請者以其他機構已取得之證書、學習紀錄或相關專業經歷作為審核依據。此類跨機構資歷審查模式,屬於專業認證制度中常見之申請方式。

若申請人提交之文件本身不具真實性,其責任應在於申請人。本會亦保留事後查核與撤銷資格之權利。

二、關於「15分鐘課程」與 Level 2 認證

節目中提及之認證,為 IAPC Level 2(標準級)資格,屬於入門級專業認證,並非高階專家資格,也並非法定執業資格。

IAPC 採七級制度,目的在於對應不同專業人士於不同階段之發展需求。Level 2 標準級主要用於確認申請人具備基本學習背景、初階專業知識或相關入門資歷,並不代表申請人已取得高階專家、醫療、法律或其他國家執照資格。

因此,外界不宜將 Level 2 標準級認證解讀為「立即具備高階專業能力」或「取得法定執業權限」。

三、關於 IAPC 亞洲總會所在地

專題節目組於函覆中表示,報導中「均沒有在報道中提及過『新北巿新店區』,或『新北巿中和區』」

既然節目並未對本會所在地作特定區域指稱,外界亦不宜延伸解讀為 IAPC 地址存在異常、不明確或刻意隱匿之情況。

IAPC 亞洲總會實際設於新北市中和區,並負責亞洲市場之聯絡、服務與營運推展。

國際組織採取「法律註冊地」與「區域營運地」分設之模式,屬於國際間常見之正常架構。亞洲總會設於亞洲地區,正是為了服務亞洲會員、講師與合作單位,並無任何異常之處。

四、關於「地獄行法師」相關說法

專題節目組於函覆中表示,「地獄旅行團法師」等說法,「以香港人較易明白的方式」來解釋

既然節目並未表示 IAPC 設有「地獄行法師」認證項目,社會大眾亦不宜將相關形容直接視為 IAPC 官方認證名稱。

IAPC 在此明確說明:本會從未設有「地獄行法師」認證項目。

不同文化、民俗、身心探索與教練領域,本身存在不同的理解背景與詮釋方式。相關領域是否被認同,社會可自由討論;但不宜將節目中的形容性說法,直接視為 IAPC 官方認證項目或制度內容。

五、關於網站圖片之說明

專題節目組於函覆中表示,「報道沒有說『照片造假』」

既然節目未直接認定 IAPC 官網圖片存在造假情況,外界亦不宜將相關評論直接理解為 IAPC 使用不實照片。

IAPC 官網所使用之圖片均有其來源依據,並來自實際活動、頒證紀錄或相關視覺素材之合法使用。

本會理解外界對網站視覺呈現之討論,但在未有完整鑑定方法、原始比對資料及客觀標準之前,不宜將個別分析意見延伸為「IAPC 使用造假照片」之結論。

六、IAPC 對專業認證制度的基本立場

證書不是全部能力,但可作為專業歷程之證明。

IAPC 一向認為,證書並不等於全部能力。證書的功能,是作為結構化學習、專業經歷、資歷審查或階段性成果之證明。

真正的專業價值,仍取決於持證者的實務能力、專業倫理、持續進修與真實服務成果。

不同類型認證,本質並不相同

社會上存在不同層級與不同目的之認證制度,例如:

  • 國家執照,例如醫療、法律等法定專業資格
  • 專業協會認證,例如顧問、教練、培訓、身心服務等領域之專業認證
  • 技能型證書,例如職能培訓、專項技術訓練等
  • 興趣型進修證書,例如藝術、生活技能、個人成長等課程證明

不同制度之功能、法律效果與適用範圍本即不同,不宜全部混為一談。短期課程本身不是問題,關鍵在於是否誠實揭露

IAPC 認為,短期課程或新興領域課程本身並不必然等同於低品質。真正重要的是:

  • 是否清楚揭露課程性質與能力邊界
  • 是否避免誤導為法定執業資格
  • 是否具備合理訓練內容與審查標準
  • 是否鼓勵持續進修與實務累積
  • 是否要求持證者遵守專業倫理與服務規範

IAPC 並不主張「一張證書即可代表全部專業能力」,也不鼓勵任何誇大、不實或誤導性宣傳。

七、關於媒體報導後的社會理解

本會理解,媒體報導容易引發社會關注,也可能讓觀眾對「國際認證」、「專業證書」或「非官方資歷」產生疑問。

然而,根據專題節目組之函覆,報導本身並未直接使用「無條件」、「僅因付款」、「跳過審核流程」、「照片造假」等字眼,也未表示 IAPC 設有「地獄行法師」認證項目。因此,本會呼籲社會大眾在理解相關報導時,應避免將節目內容過度延伸為對 IAPC 制度之片面否定。既然專題節目組已於函覆中明確表示報導未使用相關字眼,社會大眾亦不宜將該報導延伸理解為 IAPC「無條件」、「僅因付款」或「跳過審核流程」核發證書。

真正需要建立的,不是對所有專業證書的全面否定,而是對不同類型專業認證、技能進修、國際協會制度與法定執照之正確認知與判斷能力。

八、IAPC 的持續承諾

IAPC 成立至今,始終秉持「幫助專業人才發展、提升國際專業交流」之宗旨,致力於建立多元專業領域之認證與發展平台。我們將持續優化審查制度、文件要求、專業倫理規範與資格撤銷機制,讓認證制度更透明、更完整,也更能回應社會對專業品質的期待。

本會感謝所有長期支持 IAPC 的講師、學員、合作夥伴與社會各界人士。未來,我們仍將以公開、理性、透明與負責任的態度,持續推動專業人才發展與國際專業交流。

真正的專業,來自持續學習、實務經驗、專業倫理與長期累積,而不應由單一標籤或片面印象所定義。